以前僱員被裁或退休,僱主可以用自己為僱員供的強積金,抵銷要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,俗稱「對沖」。這個安排已在 2025 年 5 月 1 日取消,但並不追溯:轉制前的年資部分仍可對沖。弄清這條分界線,才知道離職時拿到的錢怎樣算。
甚麼是強積金「對沖」?
強積金「對沖」是指僱主用其強制性供款產生的強積金累算權益,抵銷應付給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(長服金)。立法會在 2022 年 6 月通過修訂條例,取消這項安排,生效日期(轉制日)為 2025 年 5 月 1 日。
轉制日起,僱主不可再用強制性供款的強積金對沖遣散費/長服金。不過,僱主的強積金自願性供款,以及按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,仍可繼續用作對沖。
資料來源:勞工處:取消強積金「對沖」安排
轉制前後,分開兩部分計算
月薪僱員每部分的款額=月薪 × 2/3 × 服務年資。計算用的月薪上限為 HK$22,500;遣散費/長服金總額上限為 HK$390,000,如超出,從轉制後部分扣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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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部分 | 月薪計法 | 年資 | 可否用強積金對沖 |
|---|---|---|---|
| 轉制前部分 | 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的全月工資 | 2025 年 5 月 1 日前的服務年資 | 可以(強制性或自願性供款均可) |
| 轉制後部分 | 終止僱傭前最後一個月的全月工資 | 2025 年 5 月 1 日起的服務年資 | 不可以用強制性供款 |
資料來源:勞工處:取消強積金「對沖」安排
例子:2015 年入職、2027 年離職,可以拿多少?
以下為假設例子:月薪僱員在 2015 年 5 月 1 日入職,2027 年 5 月 1 日離職並符合領取長服金的資格,轉制前後月薪都是 HK$30,0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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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部分 | 計算 | 款額 | 可否對沖 |
|---|---|---|---|
| 轉制前(10 年) | HK$22,500 × 2/3 × 10 | HK$150,000 | 可用強積金對沖 |
| 轉制後(2 年) | HK$22,500 × 2/3 × 2 | HK$30,000 | 不可用強制性供款對沖 |
| 合共 | 未超過 HK$390,000 上限 | HK$180,000 | — |
月薪 HK$30,000 高於 HK$22,500 的計算上限,所以按上限計算。如僱員在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後才入職,全部年資都屬轉制後部分,僱主不可用強制性供款對沖。實際能否領取遣散費或長服金,須符合《僱傭條例》的資格。
哪些人不受影響?
這些僱員的遣散費/長服金繼續按《僱傭條例》原有方法計算。取消對沖亦適用於獲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,以及部分學校公積金計劃。
- 不受強積金制度或其他法定退休計劃涵蓋的僱員,例如外籍及本地家庭傭工。
- 離職時未滿 18 歲,或入職時已年滿 65 歲的僱員。
資料來源:勞工處:取消強積金「對沖」安排
僱主可獲政府資助
勞工處推行為期 25 年的「取消強積金『對沖』安排資助計劃」,分擔僱主就遣散費/長服金轉制後部分的支出。僱主須先依法向僱員全數支付,然後才可申請資助。
勞工處的專題網站提供計算工具,可計算遣散費、長服金及僱主可獲的資助。
常見問題
取消對沖後,我舊年資的長服金會被對沖嗎?
會。取消對沖不具追溯力,2025 年 5 月 1 日前年資的部分(轉制前部分)仍可被僱主用強積金對沖。
遣散費和長服金的上限有沒有改變?
沒有。計算用的月薪上限仍是 HK$22,500,總額上限仍是 HK$390,000。
僱主的自願性供款可以對沖嗎?
可以。僱主的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,以及按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,仍可繼續用作對沖。
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
以下官方資料於 2026年10月21日 核對。規則、費用及機構條款可能更新,使用前請查閱最新原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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